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拨付取得职业培训合格证特殊群体生活费补助情况的公示
根据《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狮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狮政办〔2019〕39号)、《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补贴性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说明》等文件,石狮市民政局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工种免费项目制培训,共4名低保对象取得合格证书。现拟按每人500元标准向市民政局拨付取得合格证低保对象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共计0.2万元,届时由市民政局分发到个人。现拟对现对拟补贴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1年5月26日至2021年6月1日止。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来信(邮)、来访的方式反映。
联系电话:0595-88711461
监督电话:0595-88712495
电子邮箱:275511644@qq.com
来信来访地址:石狮市八七路公务大厦2113室
来电来访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
附件:
附件:石狮市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特殊人群生活费补助人员名单.xlsx
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0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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