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交流会须知
来源:石狮人才网
时间:2008-09-15
作者:石狮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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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会是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直接见面洽谈的人才交流方式。石狮市人才市场每月7.17.27日上午八点至下午一点举办人才交流会。
企业单位参加交流会,须出示单位的工商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其他类型的单位须提供能证明单位资格的相关材料。备注:营业执照特指在中国大陆工商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在中国境外及港、澳、台办理的营业执照暂不受理。
每摊位每次费用300元。免费规格为宽80公分、高110公分的招聘启事一张;启事必须落款,且须与所出具的工商执照及在本中心所登记的名称相符。
本市场将免费为招聘单位在“石狮人才网”(www.sshr.net)之“近期现场交流会预告”栏目中发布招聘信息,用人单位须提前向本市场传送信息。
招聘单位因故无法参加的,须提前半天告知交流部,所预订的展位预保留到招聘会当日9:00。
用人单位每摊位限二人进场,办理报到手续,免费领取饮料。
每个摊位均标有号码,招聘单位要对号入座,不能随意占用其他单位的摊位和椅子;每个摊位上方都挂有广告板,可取下夹好招聘启事,再挂回原处,请勿站到桌子上作业。
未办理登记手续的单位,不得擅自在本市场内从事招聘活动,不得随意张贴招聘启事或其他启事;任何单位不得擅自以“报名费”、“资料费”或“培训费”等名目向应聘人员收费,严禁以招聘为名义从事欺诈活动,如有发现请即向本市场举报。
禁止在场内吸烟,不准在场内随地吐痰、乱丢纸屑、乱吐泡泡糖和口香糖等脏物。
场内人多,大家要注意保管好随身所带钱物和证件等。如有遗失或招领,请向本中心工作人员反映。
摊位咨询、预约电话:询中心市场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