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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扩招后,越来越多的大学生走向社会,就业形势日益严峻。很多无专长无经验的毕业生很难找到工作,更不用说是专业对口的工作。这就给了那些骗子们可乘之机。 “黑招聘”利用网络平台(诸如本地较有影响的人才网,某些单位为了追求业务量对于企业会员资信未做过虑)发布虚假的招聘信息,通常是招收办公文员、助理、会计、司机、仓管等要求不高(甚至无任何基本要求)适合应届毕业生的工作,同时注明合理的薪资待遇、舒适的住宿条件和正规的休息时间,而联系方式大都是手机号码而非固定电话,地址均是围绕晋江市区的长途车站、曾井的中国电信、新公交站、轻工电器对面、青阳市标、国税局、国土局、捷龙超市旁边。 其实老晋江、老石狮一眼就可看出有假,(这里一般企业都难以保证休息时间,一个正规的登记企业怎么可能只有一个手机号码,连邮箱都是私人的163或新浪邮箱呢),可是应届的毕业生和外来求职者哪里能了解这些。 提醒:求职都应对策略 现在政府办的人才市场、人才招聘会是不收取来现场面试的求职者任何费用。 很多人迫切地需要工作,真不敢想像一天有多少急需工作的求职者会上当.。
相关咨讯: 诈骗团伙借高薪聘公关骗12人 3名主要成员领刑 核心提示:“高薪招聘年轻男、女公关,月薪1万至3万……”李斌(化名)在南昌市青山南路的公交站台上看到这则招聘广告,便电话联系对方。在先后汇入包括服装费、体检费、培训费等在内共计3000元后,感觉上当。警方查实,遭遇此骗局的还有其他11人。日前,该诈骗团伙覆灭,3个主要成员领刑。 大学生应聘男公关被骗3000元 2006年4月20日,22岁的大学生李斌在南昌市青山南路公交车站等车,看到一张招聘广告:本酒店因业务需要,高薪招聘年轻男、女公关,月薪1万至3万,联系电话138********,招聘单位:南昌七星商务酒店。 生怕失去机会,李斌把广告撕了下来,放入了口袋中。第二天一早,李斌拨通了广告上的电话。 “你们那里招聘有什么条件吗?” “没什么要求,就是陪客人聊天、吃饭、游玩,很简单。”一名自称招聘经理的“刘小姐”说道。虽然感觉“公关”有些别扭,但想到月薪3万元,李斌还是动心了。 第二天上午,李斌按照电话中的要求来到大厅,并与“刘小姐”联系。“你在大厅站5分钟,我可以从监控探头里看到你。”“刘小姐”在电话里告诉李斌面试的方式。5分钟后,“刘小姐”打来电话:“很帅气的小伙子嘛,你的面试已经通过了,先交600元服装费,下周一上班。” 这样面试就算通过了?虽然李斌心中充满疑虑,可想到自己应聘男公关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况且月薪3万的工作就要到手了,便没有多想。当日下午,李斌将600元汇入指定的账号中。这时,“刘小姐”提出要交纳体检费600元,李斌再次汇入600元。随后,“刘小姐”又向李斌提出:晚上有一个单子接,对方会给6000元,公司按照规定必须提成30%介绍费,你得先打进公司账号里。 再汇出1800元后,李斌拨打对方电话却发现已经关机,感觉上当的他立即向南昌市公安机关报了案。 同样骗局在南京继续上演 2006年8月12日,王烨(化名)在南京市一公交站台看到一则招聘男女公关的广告,月薪4万元,招聘酒店为南京市金丝利酒店,便和对方取得联系。 同样不可避免的事情发生了,王烨被骗了800元服装押金、2000元健康证办理费、3000元公关业务培训费、1000元疏通公关部经理费及接待第一位客人预付给公司的提成3000元,这些钱均汇了进指定账户。 就在王烨来到酒店上班时,酒店告诉他:酒店这段时间也经常接到此类电话咨询,这是个骗局。王烨听后傻了眼,立即向警方报案。 就在南京警方受理该案件后,南昌警方已经先后接到受骗者报案共11起。 诈骗团伙覆灭 主要成员获刑 警方通过对嫌疑账户进行监控后发现,包括南京被骗人员在内,所有被骗事主汇入的钱款均被相同的两名男女取走。受骗人反映,和他们通电话的通常是一男两女,警方认定,这3人应该就是案件的主要犯罪嫌疑人。 另外,警方调查发现,给受骗人打电话的手机号以及要求受骗人汇款的银行帐号都是骗子们用假身份证办理的。 2006年11月1日,经过侦查,南昌警方在南昌市等地将诈骗团伙中主要团伙成员江某抓获归案。很快,犯罪团伙中两名女成员刘某、刘某连被警方抓获。经查实,犯罪嫌疑人江某、刘某、刘某连均为老乡,来自余干县江埠乡和三塘乡,年龄最小的刘某作案时只有17岁。 经查明,2006年4月至10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江某、刘某、刘某连用假身份证先后在南昌市办理了多张银行卡,同时雇请吴某、李某、崔某(均另案处理)等人在江苏南京、江西南昌等地张贴酒店招聘公关、保安、服务员的虚假广告单,以招聘工作人员需要交培训费、体检费、保证金、服装押金等名义,骗得12名受害人共计26650元。作案过程中,由江某、刘某负责接听招聘电话和到银行支取钱款,刘某连负责支付吴某等人的酬金。 日前,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法院认为,被告人江某、刘某、刘某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江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3万元;被告人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刘某连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3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泉州人才市场网(QzRcS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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