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申报人须是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和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毕业年度内的在校大学生,或毕业3年内在闽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毕业生);以团队形式创业的,创业团队核心成员须同时符合这一条件。申报人已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创办独资、合资或合伙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创业实体,并担任该企业或创业实体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申报人或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在创业企业或实体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在哪里可以申报?申报人为省内高校在校生的,可向所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人已毕业离校的,可向创业实体注册地的县(市、区)公务员局(人事局)提交申报材料;省外高校福建生源的在校大学生在我省创业的,可参照我省已离校毕业生按照创业地申报。此外,为方便申报,申报人也可直接向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申报。
需要注意的是,申报人或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已获得省高校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的,不再重复申报。图为高校毕业生正在寻找创业项目(记者周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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