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细则》要求,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创业人员,鼓励入驻石狮市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入驻市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的,可按《石狮市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管理办法》的规定享受优惠政策。因条件限制不能入驻市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可享受场所免租、贷款贴息、融资推介、宣传推介、开发岗位补贴、优先申报项目资助等10项扶持政策。具体扶持政策为:
场所免租——项目经评估可免租入驻50平米以下工作场所,免租期限不超过两年。
贷款贴息——可按规定申请福建省10万元创业小额贷款并获得全额贴息。
融资推介——每年召开创业融资推介会,邀请银行、小额贷款公司、风投公司参加。
宣传推介——在《石狮日报》开设专栏,宣传创业项目。
导师辅导——安排两名本市知名度高的企业家作为创业导师结对辅导,共享创业经验和市场信息等。
免收档案费用——对于大学生创业的,个人档案挂靠在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的,免收创业大学生3年内相关人事档案管理费。
开发岗位补贴——对企业吸纳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照创造就业岗位数量给予每个岗位5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补贴社会保险费——创业对象依托所创办企业以个人身份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3年期限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补贴,根据当地规定的缴费标准和比例按其实际缴费数全额予以补贴。
免费参加创业培训——为创业对象提供创业培训机会,入驻对象可免费参加每年在本市组织举办的SYB、SIYB创业培训班。
优先申报项目资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优先推荐申报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创业省级项目资助,比较优秀的创业项目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福建省以及泉州市举办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大赛、青年创新创业大赛。
(记者周进文通讯员吴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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