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前,凡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一是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和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毕业年度内的在校大学生,或者毕业五年内在闽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团队形式创业的,创业团队核心成员须同时符合这一条件。二是申报人已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创办独资、合资或合伙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创业实体,并担任该企业或创业实体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三是申报人或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在创业企业或实体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据了解,省人社厅将组织创业指导专家对通过审核的创业项目进行书面评审、现场答辩、实地考察等3个环节的评审,遴选出60个优秀的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分别给予3万、5万、8万、10万元的创业扶持资金。详情可登录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了解。
(记者周进文通讯员林少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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