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后,如居住地跨镇(街道)变动,应在受理截止日期前,持初次受理回执、变更后的居住人员信息登记表,至现居住地镇(街道)新市民积分管理申请受理窗口办理手续,并重新填写申请表。
问:新市民成功提交申请资料后如何查询本人积分?
答:申请人在成功提交申请资料45个工作日后,可凭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及档案编号登录石狮市新市民服务网查询个人积分。
问:新市民对本人积分情况有异议的,如何要求复核?
答: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加分材料原件和受理回执单到提交申请的积分管理窗口提出积分复核要求。
问:积分管理如何排名?
答:申请人积分实行按分数高低分类进行排名,排名方法:在全市范围内按申请人所得积分高低进行排名。
在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下,根据申请人基础分(公共指标积分值)高低情况进行排名;基础分再次并列的,根据申请人办理居住证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排名。
(记者周进文通讯员黄燕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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