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595-88612927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职场八卦

新市民积分管理知识问答(系列)

来源:石狮人才网 时间:2015-05-14 作者:石狮人才网 浏览量:
咨询电话:0595-68897897、68897779

  问: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虚假资料有什么后果?

  答: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不予纳入积分管理;已纳入积分管理的,取消其积分管理资格,并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参加积分管理。

  问: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对排名有异议的,如何举报投诉?

  答: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新市民积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或投诉。

  问:申请人在申请积分管理过程中,对有关部门、机构执行情况有异议的,如何提出?

  答:新市民申请积分管理过程中,对有关部门、镇(街道)新市民积分管理受理窗口或其他机构执行积分管理相关规定有异议的,可向市监察局或市新市民积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由受理单位对异议情况进行核实。反映情况属实的,由受理单位督促相关部门整改,并提请职能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记者周进文通讯员黄燕妮)

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
相关推荐
暂无相关推荐
客服服务热线
0595-88612927
9:00-18:00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Copyright ©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石狮人才网 闽ICP备18010325号

地址:石狮市凯翔网络技有限公司 EMAIL:ssrcw@126.com

ICP经营许可证:闽B2-20231445 人力资源证: 狮人社审[2024]1号

用微信扫一扫